托盤公司是指向產品生產商、批發商、零售商、承運商和用戶提供托盤租賃、回收、維護與更新的服務公司。它是在政府的規范和引導下,由托盤生產企業和物流企業牽頭、或由物流產業各相關利益主體共同參與組建的、或由政府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的,在國內各主要港口、碼頭、機場、公鐵路貨運站、大中型的批零中心和主要交通要道口,建立負責托盤租賃、回收、維護和更新的服務站點,加速運載貨物的托盤在生產企業、物流企業和銷售企業之間流通循環,促進托盤聯運和機械化作業,提高物流效率,縮短供應時間,大大降低物流成本的社會服務實體。
托盤業務
現托盤業務主要是由貿易公司及物流公司、企業三方共同運作,主要形式如下:
1、首先建立貿易關系
企業因資金周轉,及自身貿易所需貨物周轉不足,有大量貨物需求,但自身難以購買;其次,有貿易公司或其他公司可以為其購買貨物,放到指定倉庫或堆場(物流公司倉庫、貿易公司倉庫、企業倉庫),由物流公司監管。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進行部分或全部提貨。
2、三方權利和義務
托盤貨物所屬權為貿易公司,貿易公司由廠家或其他貨源賣貨,在指定倉庫內存放,一般周期為3個月,每個月每噸根據不同貨物加相應的利息,如(30元/噸)。貿易公司掌控貨權,在到期后若企業未提貨有權將貨物裝讓或賣掉。
企業根據給貿易公司的提貨款或者提貨保證金可以進行相應價值的提貨。
物流公司主要起到貨物監管作用(托盤協議為保管方),限制企業的出貨,及時整理庫存給貿易公司,確保貿易公司的貨物安全,向貿易公司收取一定的監管(保管)費用。
以上為簡單的托盤業務。其他內容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