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煤礦工程外包和掛靠行為的安全監管工作,近日,山西省安委辦印發《關于開展全省煤礦工程外包和掛靠行為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省開展煤礦工程外包和掛靠行為專項整治。
《通知》明確了煤礦工程外包和掛靠行為認定標準,對違法違規外包和掛靠行為進行了詳細說明。此次整治主要圍繞建設項目承包或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單位、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或者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托管煤礦未按照規定進行整體托管等方面進行檢查。
《通知》要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力推進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凡是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或未按照安全風險分級采取相應管控措施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直至停產整頓;凡是煤礦超能力超強度生產、超定員安排人員下井或者不帶人員定位卡作業,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直至停產整頓;凡是停工停產期間繼續組織生產建設的,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及相關責任人責任;凡是未采取有效管控風險,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責任;凡是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嚴肅追究責任;凡是人為手段破壞監測監控系統或者過濾監測監控數據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強調,全省煤礦企業要組織對本單位的煤礦工程外包、掛靠行為進行自查,存在違法違規外包、掛靠行為的要立即停產停建整頓。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煤礦企業工程違法違規外包、掛靠行為。對存在違法違規外包、掛靠情形之一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建整頓,情節嚴重的要聯合住建部門查處吊銷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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