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時仲裁指南》(簡稱《指南》)31日由四家機構聯合在廈門正式對外發布。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簡稱“中國海仲”)副主任李虎、廈門自貿委副主任盧海林,廈門貿促會會長柯碧如、廈門律師協會會長王桂英分別代表各自機構發布上述《指南》。
李虎稱,《指南》旨在系統梳理中外企業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通過臨時仲裁解決爭議的法律依據、程序規則及注意事項,為企業等市場主體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通過選擇臨時仲裁解決爭議提供規則和操作指引,推動開展符合中國國情,理念先進、接軌國際、規范靈活的臨時仲裁實踐,努力打造具有示范效應的涉外海事商事爭端解決“福建(廈門)模式”,為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臨時仲裁實踐提供借鑒,促進臨時仲裁在中國的發展;同時填補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臨時仲裁實踐指引的空白,滿足當事人對多元化仲裁服務的實際需求,進一步優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動我國自貿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
盧海林認為,此次聯合發布《指南》是中國海仲依托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政策優勢,積極支持及參與海絲中央法務區打造“海絲國際法商融合服務基地”的重要舉措,旨在探索開展符合中國國情,理念先進、接軌國際、規范靈活的臨時仲裁實踐應用,將進一步推動廈門打造“立足福建、輻射兩岸、影響全國、面向世界的一流法治服務高地”。
他表示,下一步,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將深化與中國海仲的合作,積極支持臨時仲裁規則在自貿先行區的實施應用,為打造更高水平海絲中央法務區,服務廈門打造新發展格局節點城市,做出應有的貢獻。
柯碧如表示,聯合發布《指南》是廈門自貿試驗區商事法律領域“先行先試”的創新舉措,也是中國貿促會傾力支持福建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的最新成果。下一步廈門市貿促會將依托貿促涉法機構匯聚廈門的優勢,加快打造多元化、一站式、全鏈條涉外商事法律綜合服務平臺,形成具有廈門特色的貿促法律服務品牌。
王桂英稱,《指南》是一部結合多方實踐經驗,要素完整、內容完善的規范性指引,為商事主體如何在福建自貿區運用臨時仲裁解決爭議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導。
業內人士稱,《指南》是一部關于臨時仲裁如何開展的實踐指引,闡明了在自貿區開展臨時仲裁的前提條件,突出臨時仲裁區別于機構仲裁的差異性實踐,強調仲裁機構在必要時提供管理的服務范圍,對于進一步推動臨時仲裁在中國落地發展具有重要的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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