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生態環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關于2023年7月6日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2023年7月6日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 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方式:電話:0472-8809708郵編:014100
通訊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項目名稱:內蒙古綠能硅業有限公司含硅材料綜合利用二期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業園區內蒙古綠能硅業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廠區東側為內蒙古尤佳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北側為園區現狀空地,南側為新生農場。
建設單位:內蒙古綠能硅業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內蒙古君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概況:本次擴建規模為年產晶態工業硅9000噸。新增2套串聯諧振中頻電爐,新建4臺節能烘干窯,拆 除現有篩分工序。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氣:烘干過程產生的粉塵經過濕法除塵器處理后與烘干燃氣廢氣(設置一個低氮燃燒器)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烘干粉塵及燃氣烘干廢氣中顆粒物排放確保滿足《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6-2012)中表6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確保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級要求;熔煉煙氣通過集氣罩+管道收集至正壓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除塵器15m高的排放口排放,顆粒物排放確保滿足《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6-2012)中表6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標準限值,氮氧化物排放確保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級要求;澆注產生的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滿足《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6-2012)中表6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標準限值。
營運期生產車間內生產工序無組織顆粒物經過全封閉車間、灑水抑塵降低顆粒物逸散后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排放滿足《鐵合金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6-2012)中表7相關標準限值,氮氧化物無組織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中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 控濃度限值要求。
2、廢水:烘干系統冷凝水回用于循環冷卻系統不外排;循環水站排污水和經化糞池處理后生活污水拉運至山晟公司污水處理廠,建設單位已取得了山晟污水處理廠接納本項目污水的協議。
3、噪聲:本項目運行期間噪聲主要為熔煉爐、風機等各種設備等產生的噪聲,主要采取消聲、隔聲、減振和合理布局等措施后,經過預測,廠界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3類,晝間低于65dB(A),夜間低于55dB(A)。
4、固廢: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有①熔煉工序產生的硅渣,作為煉鋼用脫氧劑外售②熔煉工序產生的廢電極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廠家定期回收③熔煉工序產生的廢耐火材料,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作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④熔煉工序和澆鑄系統除塵器除塵灰回用于生產工序⑤烘干系統濕式除塵器中的污泥回用于生產工序。危險廢物為生產設備運行期間需定期更換的機油產生后置于鈍化的鐵通內放置危廢暫存間暫存,由有資質的單位定期上門拉運處置。
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統一清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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